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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南曲靖市选调生考试录用面试后有关公告

2016-07-22 18:34:10 来源: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
各位报考人员:

我市2016年考试录用选调生面试、经历业绩评价工作已结束,现将面试成绩、经历业绩评价成绩、综合成绩予以公告(见附件)。依据相关程序和规定,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和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现将面试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时间

时间定于2016年7月27日(星期三)。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于体检当天上午7:30前到通知的地点集中,并按时参加体检。

(二)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具体地点由市委组织部电话另行通知,进入体检的考生需保持通讯畅通,家长、亲友和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

2.体检时必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复审确认表原件、半寸彩色免冠证件近照1张。体检费为330元,由考生自行向体检医院支付。

3.体检时须空腹参检,体检前几天忌饮酒,忌食火锅等过分刺激食品,忌服药物,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4.体检时,体检者若与体检医生有回避关系的,应申请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5.考生到指定地点报到后,须立即关闭通讯工具,并交由体检工作人员保管,待所有体检项目完成后,方可到工作人员处领回,并迅速离场。

(三)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录用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形或个人放弃时,只在初次出现的阶段进行一次性递补。

原标题:2016年曲靖市考试录用选调生面试后有关事项的公告

点击下载>>>

2016年曲靖市考录选调生综合成绩表.xls

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曲靖市公务员局

201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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