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首页 > 三支一扶 > 考试资讯 > 招考公告 >

2019重庆巫山事业单位招聘期满“三支一扶”人员17人公告

2019-08-13 17:16:47 来源:巫山人民政府

编辑推荐 云南省三支一扶考试交流群623344761

编辑推荐温馨提示:考生通过加QQ群、关注微信公众号“ynszyfks”可以和更多考友交流、获取更多备考资料、免费视频课等资料哦!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142号)、《巫山县第十四届第18次机构编制人事会议纪要》(编制人事会议纪要〔2019〕7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2017年招募到巫山现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计划

(一)本次拟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共17名(其中乡镇卫生院9名,乡镇事业单位8名,详见《巫山县2019年公开招聘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职位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为:2017年招募到巫山县且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5.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及以上;

6.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7.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9年8月19日8:30—12:00,14:30—17:00。具体地点见《一览表》。

2.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打印《巫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仔细阅读报考诚信承诺内容后,确认承诺内容,并在“贴相片处”贴上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经报考人员签字确认后,提交报考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考生需按规定缴纳考务费,每科50元。

本次招聘只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如需委托他人报名,提供上述所需资料外同时应出具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9年8月23日14:30-17:00在报名点确认报考单位及岗位后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领取的,须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书原件。逾期不领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合堂方式进行。

1.公共科目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分值100分。

2.专业科目笔试内容详见《一览表》,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9年8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

1.面试比例。本次公开招聘面试不设比例,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但面试低于70分及考试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2.面试方式及分值。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情况,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官对考生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成绩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扫描左侧二维码或者手动搜索  ynszyfks ,关注【云南三支一扶考试】微信公众号。

热门推荐
公告预约
省份 *
姓名 *
电话 *
QQ
微信
备考平台
考前热搜

中公简介 | 中公荣誉 | 社会责任 | 媒体聚焦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支付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导航 | 加入我们
Copyright©1999-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全国统一报名专线:400-6300-999 网校报名:400-900-8885 图书订购:400-6509-705
京ICP备10218183号-83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9763号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300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