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三支一扶考试内容-公基:担保物权

2019-05-09 11:24:12 来源:中公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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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中有很多债务,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法律规定了三种担保方式,即人保、财保和物保。人保就是保证人提供担保,财保就是通过定金和违约金来担保,而物保就是用物来担保债的履行,法律上称之为“担保物权”。今天我们就其中的担保物权给大家详细介绍,希望大家能够吸收记忆。

  担保物权一共有三种,分为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下面我们给大家详细区分。

  一、抵押权

  抵押权的核心含义是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而担保债务的履行。抵押权可以适用于动产和不动产。

  生活中最常见的抵押是“按揭买房”。按揭买房是银行帮我们付清的房屋全款,而担保这笔债的履行就是房产抵押给了银行,但是房子没转移占有,还归自己占有并所有,每个月我们都要按时还按揭款,如果不履行债务,银行就会实现其抵押权,将房子拍卖变卖来偿还债务。

  二、质押权

  质押权的核心含义是转移抵押物的占有而担保债务的履行。质押权适用于动产和权利,不动产因其不能转移占有而不能质押。

  生活中最常见的质押权是“典当”。例如,当我们缺钱时把电脑带到典当行,向老板借了3000块钱,并和老板约定电脑放在这里做担保,到期连本带利还钱后再把电脑赎回来,此时电脑转移占有给老板做担保,如果我们不履行债务,老板就可以将电脑拍卖变卖来实现其债权。

  三、留置权

  留置权是指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的债权人有权留置该动产,以迫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并享有对该动产的优先受偿权。留置权适用于动产。

  例如,在有偿保管寄存中,我们将行李放在他人处寄存,如果寄存后不给他人寄存费用,他人可以将我们的寄存物品扣留,以迫使我们履行债务。

  例题分析:

  王某的手机遗失,急于用手机办事而来到商店买手机,因为没有带现金,和老板约定三天之内将买手机的钱还给老板,并将自己昂贵的手表放在老板那里做担保。请问老板对王某的手表拥有何种权利?

  A. 抵押权

  B. 质押权

  C 留置权

  D 所有权

  【答案】D。解析:该案例中,王某没有支付手机价款,因而欠老板买手机的债,将其手表交给老板做担保,此时手表转移占有,故老板对手表拥有质押权。本案中王某并没有违约,老板对其手表行使的权利不是留置权。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通过此题可知,担保物权的考点主要在于区分,我们只要掌握三种担保物权的核心含义就能够迅速的加以辨别,从而做对相应的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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