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核和公布报名信息
资格审核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11月18日上午9:00至11月20日上午9:00,第二阶段为11月21日下午18:00至11月26日下午18:00前。由各选调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择优审核,资格审核情况将通过云南省选调生报名系统进行反馈,请各位报考人员留意系统反馈信息。资格审核情况除通过报名系统进行反馈,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还将通过校园网于12月初进行公布。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合格情形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2019年12月2日9:00至笔试开考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19年12月7日9:00—11:00(120分钟),笔试考点设在北京、上海、西安、武汉、昆明5个城市,考生可在网络报名时自行选择考点参加考试,具体考场信息详见准考证。面试考点均设在昆明市,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部分职位还须进行专业测试,时间拟于2020年1月上旬,具体事宜通过校园网和“云南选调”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由云南省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或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但在报考职位排名较低的,不得参加后续面试环节。博士学历考生报考云南警官学院、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职位和除昆明市以外的州(市)级及以下职位,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环节的依据,不带入最终成绩计算。
面试(部分职位含专业测试)满分100分,面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
不开展专业测试的,面试总成绩 = 面试成绩(百分制);
开展专业测试的,面试总成绩 = 面试成绩(百分制)×60% +专业测试成绩(百分制)×40%。
报考多个职位的考生,其专业测试成绩仅对要求专业测试的职位有效。面试结束后,由云南省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择优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不唯分取人。对部分出现空缺的职位,可从参加其他职位面试但未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中择优调剂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五)体检
体检拟于2020年2月中旬进行,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
考察拟于2020年3月进行,由用人单位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的有关要求组织进行考察。
(七)公示和签订三方就业协议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本校校园网公布,并由选调单位与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所在院校签订三方就业协议。
(八)办理录用手续
选调生原则上在2020年8月底前报到,正式到岗后,由省、州(市)两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五、相关政策
(一)加大培养管理力度。定向选调生一经录用,按照试用期公务员进行管理(试用期1年)。坚持选调生在基层锻炼成长方向,定向选调生录用后或试用期满后,原则上安排到用人单位挂钩扶贫点驻村锻炼1年,结束后到乡镇(街道)挂职1年。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抓好选调生培养管理工作,对表现优秀的进行重点培养。
(二)享受云南省“千人计划”党政青苗人才专项政策,给予工作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等经济补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除此以外,还可享受户籍办理、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所得税减免等人才引进有关政策。选调生到岗后一次性给予租房补贴1.5万元。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联系电话(传真):0871—63991565,邮箱:yngwykszx@163.com。
附件: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2019年11月8日
原标题:云南省2020年面向选定高校招录定向选调生公告
来源:https://scc.pku.edu.cn/news_ff8080816e4a9154016e4abf394f0054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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