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场上找出要点再在草稿纸上加工时间来不及”、“什么时候要合并啊,无从下手”等等声音都是考生们对于合并上的疑问。中公教育专家从两个方面来解决对于合并的疑问。
一是合并之时机。很多考生在作答题目时,有这么一个习惯——边找点边书写答案,而这样做就会导致书写的答案杂乱无章,甚至要点重复率很高,这就体现出在做题时忽略加工环节中的合并部分。那么有没有既能合并,还能节省时间的方法呢?有,就是阅读材料的过程中边找边合。意思是阅读材料时首先要建立自己的符号体系,给每个要点标注好符号,比如概括原因,找到第一个原因可以在旁边标注Y1,以此类推。其次,标注好后,阅读的反应速度要快,敏感度要高,如果读到后边的段落遇见相同要点即可标注同某一要点,比如
第一段找到原因1缺乏家长关爱,第四段找到要点与家长有关,就可标注同原因1。最后,在找完所有要点后,整体看材料要点就会十分清晰,哪些能合并也会很明确。
二是合并之策略。我们通常讲合并有三个方法同义法、同范围法、同主体法。这三种方法不是说必须得完全照搬方法,而是为我们提供合并的思路,遇到类似的就知道如何去合并它。第一,同义法,在归纳概括中运用较多,一般我们所找的要点都能按照要点相近的意思去合并;第二,同主体法运用相对少,就是按照不同主体,即国家、政府、社会、企业、个人去进行合并,但要注意合并时要点要有明确、明显的主体,才可按照此方法合并要点,切忌“自造”;第三,同范围法,运用较少,如果材料中的要点不能按照同义法、同主体法合并,可以换种思路去合并,比如五位一体、四个层面、三驾马车等等。
中公选调生专家认为,合并是提升归纳概括题分数的重点之一,不论运何种方法合并,都要记得合并的本质,理解合并的奥义,能合则合,不能合时也不可为了合并而去合并,弄巧成拙导致要点失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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