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 - 2020年云南定向选调生笔试备考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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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1.为了保护国家、公共、他人或本人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2.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的,构成防卫过当。防卫过当不是独立罪名,应当根据犯罪
构成要件确定相关罪名。
3.特殊正当防卫: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
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4.紧急避险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
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5.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试题演练】
两人因行车问题,引发口角导致冲突,刘某在争吵过程中返回车中取出管制刀具并随即砍向于某,
打斗过程中,刀掉在地上,于某夺过刘某的刀并砍向刘某,最终刘某被砍倒在草地上,后经抢救无效
身亡。本案件中于某属于:
A. 过失杀人 B.故意伤害 C.正当防卫 D.防卫过当
【答案】C。解析:《刑法》第 20 条第 3 款规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
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防卫过当,
不负刑事责任。”于某面对刘某的行凶行为进行防卫,即使造成其死亡依旧不构成防卫过当。故本题
答案选 C。
第八节 故意犯罪停止形态
1.犯罪预备:行为人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犯罪实行行为的犯
罪停止形态。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犯罪未遂: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使犯罪未得逞的犯罪形态。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因而未完成
犯罪的犯罪形态。
对于中止犯且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试题演练】
张三开枪射击李四,第一枪未命中,张三在可以连续射击的情况下放弃射击。那么该行为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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