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报考人填写的《富宁县乡(镇)敬老院招聘管理员报名登记表》和相关材料,由乡(镇)民政办、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对报考人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和审查,并对报考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等进行审查,招聘工作任何一环节发现报考人不符合条件均取消招聘资格。
经审查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由县社会事务股签署同意进入面试意见。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不予进入面试。
(三)面试
公开招聘面试由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社会救助股统一组织,时间拟定于10月19日(星期五)进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地点在县民政局办公楼三楼中型会议室。
六、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以乡(镇)为单位,按面试成绩取“招聘人数+1”的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社会救助股组织实施。考察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制观念、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应聘的,所缺名额按面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体检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通过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下一环节资格。所缺名额按面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并重新考察合格后进入体检。
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经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入乡(镇)敬老院工作试用期阶段,试用期为3个月。
七、签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合同
本次招聘的乡(镇)敬老院管理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合格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与其签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合同,试用期不合格一律不予聘用。劳动合同为一年一签。
八、工资待遇
经考察体检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月薪18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合同,月薪2000元(“五险”部分由用人单位交纳)。合同期间,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缴纳“五险”。每年底,县民政局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照养老服务质量体系54项指标落实情况,对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并发放绩效考核工资。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合同期间违反管理规定或不胜任工作的,按有关规定解除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合同,同时,乡(镇)人民政府停止为其缴纳“五险”。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6131006,6125995。
此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通知及信息,将通过富宁政务网面向社会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浏览上述网站。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富宁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富宁县民政局关于招聘乡(镇)敬老院管理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富宁县民政局
2018年10月9日
扫描左侧二维码或者手动搜索ynszyfks,关注【云南三支一扶考试】微信公众号。
省份 | * |
---|---|
姓名 | * |
电话 | * |
微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