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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南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8人公告

2016-12-05 20:13:13 来源:中国禄劝

3. 面试(占总成绩30%)

笔试及技能测试成绩前16名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考察考生综合能力。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自愿放弃的,空缺名额按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人选,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禄劝县人民检察院组织。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报考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四)聘用

1.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禄劝县人民检察院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2.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前,报考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关系的,需在考察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协商解除,否则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 招聘人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到用人单位工作。

4. 招聘人员工资待遇1870元/人/月计发(已扣除社会保险,实发),聘期2年。

五、 信息发布

招聘期间相关信息在昆明禄劝网(http://lq.km.gov.cn/)、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自治县县医院招聘广告粘贴栏发布。相关报名表格请到昆明禄劝网站下载。(http://lq.km.gov.cn/)

六、 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监督电话: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组: 0871-66257903

咨询电话: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0871-68911339

原标题: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16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公告

点击下载>>>

1、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书记员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2、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16年公开招聘承诺表.doc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16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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