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普洱市委政法委2016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第1号),普洱市委政法委公开遴选“普洱市依法治市办工作人员2名”公务员工作已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考察和体检等工作。经市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研究决定,市委组织部审核,拟遴选毕超等2位同志到普洱市依法治市办工作,现予以公示:
1.毕超,男,彝族,1984年10月出生,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县人,硕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2月参加工作,200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景东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主任,身体健康。
2.罗夫,男,汉族,1983年1月出生,云南省普洱市澜沧县人,研究生学历,2005年12月参加工作,200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澜沧县信访局副局长,身体健康。
公示时间:2016年8月19日—8月24日。公示期内如对拟遴选人员有异议,可以书面、电话及来访等形式如实反映,书面材料必须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举报电话:
2141632(市委组织部)
2138990(市委政法委政治部)
2828223(普洱市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
原标题:中共普洱市委政法委公开遴选公务员拟遴选人员公告(第5号)
中共普洱市委政法委
201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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